TOPMAN188 发表于 2013-9-17 23:23

查出原因,互相协商。

kan 发表于 2013-9-17 23:33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9-17 23:16
看不明白,是不是说下了班48小时内突发死亡也算是工伤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强调两点,时间和地点

玫瑰花店 发表于 2013-9-17 23:58

现在厂商生存不容易呀!但愿那个人一路走好,我们为他祷告!

一棵树 发表于 2013-9-18 09:50

面对这些话题,我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啊,什么时候社会才告诉我什么是黑什么是白,什么是对和错,法律有时候不能起很好的作用。

JASON007 发表于 2013-9-18 11:49

如果有人准备死或马上死,最好入职一间大厂或大公司,这样哭闹团之类的在天朝就可以捞一大笔.回馈家属!!

子良 发表于 2013-9-18 12:22

条例说的是“很可能”!

abc666 发表于 2013-9-18 14:26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7 08:32
现在的人太精了,不管怎样死,动不动就向厂方索赔一百几十万。

34岁正是身强力壮之年,正是一家顶梁柱的年龄,30万应该不算多吧,对死者表示同情!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8 14:35

本帖最后由 奶牛之霸 于 2013-9-18 14:41 编辑

abc666 发表于 2013-9-18 14:26
34岁正是身强力壮之年,正是一家顶梁柱的年龄,30万应该不算多吧,对死者表示同情!同情归同情,人地厂老板也是人,也会同情死者,问题是这不是因工而死,死因不明,三十几岁又点话,有绝证都唔出其,点样死都有待验尸,而家属就去要钱了,好象奉旨一样,如果是你会给他吗?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8 14:49

如查实不是厂方问题,出于人道主意,有关部门都会要求厂方代出丧葬费。

金牌卫浴 发表于 2013-9-18 15:46

查明真相,厂方肯定会作出赔偿的!至于赔偿金额,愿能给死者家人比较大的帮助....

电车男 发表于 2013-9-18 16:16

kan 发表于 2013-9-17 23:3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强调两点,时间和地点

那下了班主就是不算了!

zero 发表于 2013-9-18 16:44

无知青年 发表于 2013-9-17 12:18
咩厂来噶?

美林电线厂

无知青年 发表于 2013-9-18 19:16

zero 发表于 2013-9-18 16:44
美林电线厂

没听过,唔识

云吞 发表于 2013-9-18 21:16

奶牛之霸 发表于 2013-9-18 14:35
同情归同情,人地厂老板也是人,也会同情死者,问题是这不是因工而死,死因不明,三十几岁又点话,有绝证都 ...

基本同你意见相同,在倾向支持弱势的网络,企业一方一般处于百辞莫辩的位置!

云吞 发表于 2013-9-18 21:19

:(四个年幼的孩子。。。。唉,死者已矣,生者如斯,希望他们以后的生活不会那么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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