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专题---女职工相关法律知识
女职工相关法律知识时逢母情节,祝愿天下母亲节日快乐!特此列出女职工相关的一些特别保护的法律知识:
1.女职工三期不得解雇或降工资:孕期,产期,哺乳期。但这并不是尚方宝剑,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严重违纪,犯罪,或劳动合同无效。
2.产假:98天,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生育津贴:按法律规定,应该由社保局支付,但现实中是由企业支付,标准为: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4.流产假:怀孕满4个月的,42天;未满4个月的,15天。
5.哺乳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重体力活与经期禁忌的工作内容,不得安排加班或夜班;每天工作时间内需安排一个小时的有薪哺乳时间,哺乳多胞胎的,多一个婴儿,增加一小时。
6.女职工劳动保护:对孕期女职工,不得安排重体力活工作,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或夜班,并需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7.婚假:婚假3天,晚婚的(女职工23周岁以上),增加10天。
8.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如适逢休息日,则不补假。
感谢分享!:):):) 贴一首写母亲的诗,供大家分享:
《岁暮到家》
爱子心无尽,归家喜及辰。
寒衣针线密,家信墨痕新。
见面怜清瘦,呼儿问苦辛。
低徊愧人子,不敢叹风尘。 很好!!学习了 很好!!学习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