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源头村、里波水、
石湾村、中岗的集体土地
拟征收土地面积超15000㎡
合计超23亩土地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
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
根据内容显示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
1.5984公顷(折合23.976亩)
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
里波水村里波水股份经济合作社
石湾村何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中岗村苏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共计4块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里波水村里波水、石湾村何屋、中岗村苏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茹卢股份经济合作社、里波水村里波水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湾村何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中岗村苏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详见附件,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1.5984公顷(折合23.976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7日。
五、工作安排: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7日,博罗县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博罗县2025年度第八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红线图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