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生依据
根据博委教组[2025]1号《博罗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引》
02招生对象适龄儿童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就读一年级年龄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户口在博罗县园洲镇。(即为户籍生)。
(二)户口在惠州市其它县、区(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有住所或居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三)非惠州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工作、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居所,申请入学时须持有博罗县园洲镇有效居住证和参加博罗县社会保险。
(四)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03提示事项
(一)户籍学生网上报名时间截至5月28日,未按时以户籍生身份申报学校的,视为放弃户籍生批次享有的优先录取资格。各公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学区招生。
(二)已就读一年级,但隐瞒情况继续报读的,查实后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孩子户口不在园洲镇,属于异地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严格按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的工作指南执行。
(四)志愿填报: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录取工作;如未被录取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仅能填报2个)。1.未被录取的户籍生按照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注意: 如果本学区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不执行志愿填报。2.未被录取的积分生同样可填写志愿,根据所报志愿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所填志愿均未录取,则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04学区划分1.园洲中心小学学区范围:上南村和学佬小组,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东至上南村、学佬小组与禾山村交界。包括以下小区:君悦湾、御景半岛、上南公寓、盛园华府、假日名城、御园别墅、东江华庭、润福一号、富龙花园、名巨新城、园宾花园、信鸿广场、信鸿花园公园里、名远幸福里、伍峰郦源。 招收对象:(1)上南村及学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2.园洲第二中心小学学区范围:刘屋村,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南至东江边,中园路、滨南路(延伸8米路东江边)以西至桥北路为界。包括以下小区:淦稳大厦、华悦名苑、浅水湾、东洲花园、中心花园、华龙中心城、凯雅名苑、刘屋公寓、城市星座(广场花园)、春语城(世纪名苑)、星汇绿洲、园宾花园。 招收对象:(1)刘屋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在本学区居住的下南陈屋户籍生在蓓蕾小学就读);(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3.园洲阵村小学学区范围:阵村村,园洲文化长廊(中心排渠)以北至阵村村与沙头村交界,水电路以东至丰平大道。包括以下小区:御景豪庭、水岸香洲、园洲花园、香域雅园。 招收对象:(1)阵村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4.园洲梁契权小学学区范围: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分别服务人口区域,以桥北路为界向西向至本学区服务区域止。包括以下小区:汇园国际、正黄金色云庭。 招收对象:(1)高头村、江头村、白耀前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5.其他公办小学和分校点学区范围:以学校及教学点服务人口区域为范围。其中,园洲禾山小学包括小区: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 园洲田头小学包括小区:欣旺达新能源产业基地,碧桂园、博业花园、保利-堂悦花园。 招收对象:(1)本村户籍适龄儿童;(2)本学区居住的园洲居民户籍的适龄儿童;(3)本学区居住并拥有产权房的园洲户籍适龄儿童;(4)本学区积分入学学生。
报名方法 户籍生报名及注册
一、户籍生网上报名(时间:5日26-28日)。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户籍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惠上学”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入读学校应为学区所属学校。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附二维码如下:
以下情况不能网上办理,请申请人于5月26—28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房产及住房证明资料等)到申请学校现场办理,现场报名成功后,由申请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1)符合《惠州市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与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惠市教〔2019〕303号)规定条件的国际学生和港澳台居民学生。 (2)因延缓入学、休学及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等其它特殊情况。 (3)申请人不会网上申办的。 二、学校初审核实资格(时间:5月29日-6月3日)。
须向入读学校出示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本村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本学区居住的居民园洲户籍学生。提供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提供在本学区居住的产权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无房产证可提供国土证、报建证明等有效证明。 三、由职能部门复审户籍生资料(时间:6月4日-6月18日),各学校公布反馈审核结果(时间:6月19日-20日)
注意:如果本学区学校户籍生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不执行志愿填报。如果执行户籍生填志愿,由所属学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仅能填报2个),执行户籍生填志愿的批次顺序为:(1)集体户,(2)迁入户籍时间靠后的园洲镇居民户口。户籍生按照志愿填报顺序录取到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就读;根据所报志愿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所填志愿均未录取,则统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志愿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户籍生办理入学注册(时间:6月21日-22日)
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时,核对网上填报资料,确定户籍生人数,通知家长采集相关信息,为开学前的学籍入系统做好相关准备。
非园洲户籍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
一、适用对象
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儿童”(计算至2019年8月31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惠州市户籍儿童(含县内户籍)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须在博罗县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下同)。 (二)非惠州市户籍儿童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博罗县园洲镇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申请入学时应持有博罗县园洲镇有效居住证和购买博罗县社会保险。 二、实施办法
以学校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凡符合积分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1所居住地所在的公办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如未能录取,且不愿意接受统筹调配的,可到我县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或回户籍地就读。 特别说明:
所申请的学校必须是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居住地”的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申请人”持有居住地址在博罗县园洲镇的广东省居住证。
(三)“申请人”在博罗县园洲镇从事经营活动的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名下的合法有效租房合同(须于5月31日前在住建部门备案),在博罗县园洲镇租住的适龄儿童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须购买博罗县社保。
三、申请流程
(一)线上报名及学校初审:6月16日至18日,“申请人”通过“惠上学”(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网上报名,进入“2025年博罗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积分申请,各学校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特征码,申请人可凭该码查询积分分数及录取结果。
附二维码如下:
(二)公布积分入学学位:根据实际情况公布,户籍生招生工作结束后,根据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县教育局统一公布参与积分入学学校及积分入学学位分布计划数,各辖区学校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公布。
(三)核实积分资格。6月21日-22日,申请人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须提供材料见《2025年博罗县申请积分入读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特别说明:
1.申请人如不能网上申办的,请于6月21日-22日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申请,由学校代为录入“惠上学”网上报名系统。 2.“申报资格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供符合申报资格佐证材料后方可申请;“积分指标”所需材料是为了审查积分分值,申请人应根据表中“计分要求”,提供有效积分佐证材料(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无需提供)。 学校初审时,由学校审核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后,现场计算有关特殊项目得分并录入系统(由相关职能部门核算的除外),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及学校审核小组成员确认无误后签名(签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申报信息),由家长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 (四)职能部门核实材料。6月23日-7月6日,由县教育主管部门、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初审后的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实,最后按照相关职能部门核实的情况在申报系统计算总积分。
(五)公布积分审核结果。7月8日-9日申请人可向申请学校或关注“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查询积分情况。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六)录取名单公示。县教育局、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名单在申请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家长。
(七)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一年级报名时间:7月16日-17日,申请人持签名确认的申请表和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八)未被录取的积分生可填报志愿(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根据所报志愿顺序,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有关说明
(一)园洲户籍学生不参与学校积分入学。
(二)列入我县高层次人才管理的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县内部队现役军人直属子女等,不适用本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三)“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未在规定申请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四)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可申报“居住地”所属镇内1所学区学校,申报成功后则不可更改。如不按要求申报,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
(六)所有申请材料有效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31日,如“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交由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七)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如未能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八)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咨询小组,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
(九)各学校须成立审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一人审核材料、一人录入分数、一人监督。并按“一生一档”原则建立积分入学档案,以备上级部门检查监督。
五、公告查看地点
1.博罗县中小学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 2.镇相关公办中小学的公告栏。 六、积分指标、分值说明(见附表)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见附件2)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1.公办学校
园洲中心小学(校本部):0752-6803363
第二中心小学:0752-6111820
阵村小学:0752-6820039 梁契权小学:0752-6818197
马西小学:0752-6808870 李屋小学:0752-6817263
深沥小学:0752-6820022 沙头小学:0752-6358921
白马围小学:0752-6819522 禾山小学:0752-6813859
桔头小学:0752-6800574 田头小学:0752-6807945
寮仔小学:0752-6682514 廖尾分校:0752-6813117
2.民办学校:
星洲双语学校:18928387618
东晖学校:0752-6111299(6111298)
东园学校:15815486930(0752-6822262)
蓓蕾小学:18948213512
3.招生监督电话
园洲镇中心小学招生办公室:0752-6803608
转学插班管理
提示:转学插班就读公办学校的学生需根据《关于印发<博罗县中小学学生转学办理指引>的通知》(博教〔2021〕55 号)办理。申请人于7月1日至7月10日(工作日)到住址所属学区学校登记,带户口簿及学区内住房资料,出示原件上交复印件。
附件:
附件1:园洲镇2025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公办学校一年级工作指南.pdf
附件2:博罗县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南.pdf
附件3:hzschool惠上学公众号户籍生报名系统、积分报名系统及民办报名系统登录报名流程.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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