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我县城市整体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博罗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划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是指我县行政辖区内城市化建设已基本覆盖、市政公用和城市服务设施已基本具备的区域,包括政府所在地、工业园区、学校、医院、集市等区域。
东至博园路、 南至龙江东江大桥、 西至梁屋福和码头、 北至广东万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区域一:东至东江大道,南至江南大道,西至建业大道,北至北环一路。 区域二:东至博罗大道西,南至大隆饰品玩具(惠州)有限公司,西至西区西二路,北至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至国龙石油加油站,南至龙岐路,西至龙庭工业区,北至移民新村桥。
东至广东粤冠建材有限公司,南至龙华大道东与龙城大道交叉口,西至龙华桥,北至龙华中心小学。
东至罗浮东路,南至广汕公路,西至部队路,北至罗浮大道与新丰路交界处。
东至博园路 南至龙江东江大桥 西至梁屋福和码头 北至广东万顺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东至福明路,南至福横路,西至福田中心小学,北至徐坳路。
东至石湾大道,南至沙河,西至儒雅路,北至明月二路与石湾大道交界处。
东至横河中学,南至长河公路,西至香港新界扶轮社横河天行小学,北至祥和路与沿河东路交界处。
东至广梅公路与富裕大道交叉口,南至显岗桥,西至虹桥幼儿园,北至湖横路与东风路交叉口。
区域一:东至芦泰路与长深高速交叉口,南至惠州云海镁业有限公司,西至京九线,北至泰美福田小学路口。 区域二(龙珠工业区):东至飞鹅北路与长深高速交界处,南至矿山桥北70米路口,西至惠州市安可远磁性器件有限公司路口,北至龙头山边。
东至东苑大道与王屋南街交界处,南至594乡道,西至金龙大道,北至莲湖工业大道。
东至京九铁路,南至望平农牧水产有限公司旁小路与京九铁路交界处,西至杨村大道与王屋南街交界处,北至黄果路。
区域一:东至平白路,南至广梅公路,西至平安中心幼儿园,北至平安文化广场。 区域二:东至广梅公路东,南至广梅公路与锦绣路交叉口,西至柏鹅路,北至赤水河一巷。
区域一:东至金龙大道沿线,南至强恩逊(惠州)家居发展有限公司,西至桔獭路沿线,北至金龙大道与乡道218沿线交界处(中国石化龙庄加油站)。 区域二:东至金龙大道沿线,南至金龙大道与乡道218沿线交界处(中国石化龙庄加油站),西至公庄中心小学、桔獭路沿线,北至金龙大道与横圳路交界处。
东至205国道与377乡道交界处,南至金梅路与麻陂镇文体广场交界处,西至205国道与红女大道交界处,北至龙颈街与商业街交界处。
东至石蓝路与振兴四路交界处,南至河东路与振兴大道交界处,西至石坝大道与石黄路交界处,北至360乡道与振兴大道交界处。
东至沿江横一路,南至沙墩路,西至大安石油加油站,北至顺南食品(惠州)有限公司。
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适用相关城市区域内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
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职责在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依法开展日常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加强对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调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
如因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管理需要,需要新划入城市化管理区域或者需要重新调整城市化管理区域的,由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二年。
特此通告。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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