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燕平 的帖子
我试下这样说,看你能否明白:
我们能认知世界或了解一些事情都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及臭觉,即是所谓的五感。
至于有没有第六感,我们这里不纳入分析的范畴。然后要知道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往往取决于视觉、听觉及触觉交流,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通过交流所定义的,其中听觉交流占据所有交流百分比不少于85个点。那么就可以这样说,喜欢往往是以视觉交流为主的愉悦延伸听觉及触觉的愉悦,比较浮于表面。但是爱却往往需要通过听觉及触觉交流上得到足够的愉悦才可以验证,较于深入人性思考。由于听觉交流占据85%或以上,所以相处之道的成败往往取决于语言沟通,就是这样的道理。以上仅为一家之言,不作常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