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深圳各类慈善组织实施了2万余项公益慈善项目,近千万受助群体获益,慈善正成为社会大众的新生活方式。南方日报记者 鲁力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强)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首部慈善法,是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传统美德,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慈善法分总则、慈善组织、慈善募捐、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慈善服务、信息公开、促进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12章、112条。这部法律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据悉,民政部连日来发布了《慈善组织认定办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发出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关于指定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公告。民政部等四部委发布《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慈善法使慈善事业有法可依,发展的环境更好,空间更大,慈善组织准入门槛更低,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更多,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监管措施也更到位。省民政厅将尽快实现政策过渡和衔接,确保慈善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慈善法规定,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据悉,今年的首个“中华慈善日”将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慈善法,你需知道这些事 慈善与你我息息相关。如何将人人可为的善事做好?关于慈善法,你需要知道这些事情。【详细】 广东慈善发展迎来新的春天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发挥先行先试优势,率先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降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成立的门槛,促进了慈善组织的大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56636个,其中大部分活跃在慈善领域。“慈善广东”在全国打响品牌。广东的社会捐赠量连续多年位居中国各省份的首位,广东人的乐善好施声名远播,生动诠释了“先富带动后富”“共同富裕”的理念。【详细】 依法行善 促进慈善回归民间 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今日起施行。连日来,南方日报、南方网、“南方+”客户端采访权威人士,以全媒体报道方式解读慈善法十大看点,深度报道广东将如何贯彻落实慈善法各项要求,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详细】 《慈善法》今日起施行 广东建统一慈善信息发布平台 广东省民政厅在8月30日新闻通气会上,公布广东慈善标志、广东慈善之歌。广东将制定慈善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制度,建立统一慈善信息发布平台,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对不报、瞒报、谎报相关信息的慈善组织纳入异常名录(黑名单),并及时公示。同时,加快推动各级慈善行业协会的建立,通过行业组织来加强慈善行业监管。广东志愿服务管理系统也正式启用。【详细】 慈善法9月1日正式施行 募捐平台服务时不得代为接受财产 根据慈善法,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记者从民政部获悉,今年的首个“中华慈善日”将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主题,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详细】 一图读懂慈善法 【详细】 互联网募捐平台还有哪些漏洞? 网络公益众筹频发信任危机 没进名单的公益募捐组织何去何从?个人在朋友圈、微博发求助捐款信息是否会被禁止?公益募捐平台还存在哪些问题与漏洞,如何监管?互联网公益众筹如何走向正规化,避免酿成更大信任危机?此次《慈善法》对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益募捐活动,从资质到流程,再到禁止性规定与处罚等有了详细规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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