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将正式施行。值得关注的是,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增加了不少新规定,比如将在微信微博发布假消息、试图通过医闹获利、私藏宣扬恐怖主义图书等9种行为列入刑事处罚范围。 转发文章应先判断内容是否真实 刷刷微博,看看朋友圈,看到喜欢的内容随手转发分享,这已经成为许多网友经常做的事情。然而五花八门的各种转发信息有多少是真实的呢?更有甚者,有人编撰一些虚假的养生类、公益类信息,并冠以“独家”、“爆料”、“内幕”等夺人眼球的标题,吸引众人转发,以此来“吸粉”。 对此,《刑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提醒,随着通讯平台的日益发达,谣言的传播面积和影响范围也增大了。市民在网帖发言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得随意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声誉。在微博、微信上转发文章时,也应该先进行一些思考和分析,大概判断转发内容是否真实才好转发。来源不明的文章,不要随意转发。 “医闹入刑”获得正式通过 《刑九》将“聚众扰乱公共、交通秩序罪”,变更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情节认定包括“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这意味着“医闹入刑”获得正式通过。 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晓虎说:“可以预见,随着创新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刑法也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其中,刑法的民生导向将会进一步凸显。这一次新修改的刑法特别关注医疗方面,让相关执法部门今后在执法过程中更加有理可据,可以根据更加明确的法律规范来处理事件。” 私藏宣扬恐怖主义图书最高处3年徒刑 《刑九》第120条规定:“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报记者黄 珊 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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