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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男子骗初中女同学来惠欲抢劫 见色起意将其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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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 通讯员潘子璐 蒋智 原本只是图财,却演变成了杀人。时年21岁的河源籍小伙陈志惠,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把一初中女同学诱骗来惠州,先奸后杀。昨日,陈志惠与抢劫杀人的曹进刚、贩卖毒品的黄炳业一起被宣判死刑,在惠州赴刑场。

  案件1

  骗女同学来惠 先奸后杀劫财

  判决书显示,现年23岁的陈志惠,河源东源人。案件发生于两年前,即2013年3月12日,时年21岁的陈志惠从深圳来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租住一公寓。他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初中某女同学来惠州,准备对其进行抢劫。

  次日上午10时30分许,该女同学从河源来到陈志惠住处。原本只是图财,陈见到女同学后,色心顿起,在自己的住处将对方强奸了。因害怕罪行败露,陈志惠用数据线勒被害人的脖子致其死亡。然后,他搜走被害人的现金1200元及证件、银行卡等物品,逃离现场。

  案件2

  持匕首劫抢摩的 当场捅死两人

  根据判决书,曹进刚,又名曹进南,男,现年40岁,河南上蔡人。2009年~2011年期间,曹进刚先后四次在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附近实施抢劫,其中2011年2月23日晚上8时、10时,他连续作案两起。

  曹进刚的作案手法是,先骗租被害人驾驶的摩托车,然后用匕首威胁被害人在指定地点停车,并对其实施抢劫。被害人若反抗,曹持匕首捅刺被害人身体数刀。陈江街道附近共有4名摩的司机被抢,其中两人当场被曹捅死。抢夺财物后,曹开摩托车逃离现场,事后将摩托车卖钱。

  除了在惠州陈江劫抢摩的外,2011年4月21日上午8时40分许,曹进刚持一把水果刀还在东莞市樟木头镇铁路宿舍楼门前段伺机抢劫,抢走一名被害人价值共825元的手提包(含内物品)。

  案件3

  在惠贩毒 住处查获9千克冰毒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惠州中院”)通报,黄炳业,男,现年52岁,广东陆丰人。2013年5月下旬,黄炳业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某医院旁卖给苏某创(另案处理)600克“冰毒”。

  尝到甜头后,时隔两个月后(即同年7月),黄炳业向陆丰人“阿弟”(另案处理)大量进购毒品,约9千克“冰毒”、麻古一批存放于住处准备贩卖,做起发财梦。

  7月8日晚11时许,惠城区警方在仲恺高新区三坳岭村一出租屋将黄炳业抓获。警方当场从其租住的201房间查获13包晶体状疑似毒品“冰毒”净重8986.38克(经鉴定,检查出甲基苯胺成分,含量为60.18克/100克),以及红色药丸状疑似毒品物质7182粒,净重共计698.23克。

  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罪犯昨执行死刑

  陈志惠犯故意杀人罪、曹进刚犯抢劫罪、黄炳业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均被惠州中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中,陈志惠因同时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一审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判决后,3人均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惠州中院依法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9时30分,惠州中院在惠州市看守所召开宣判大会,宣布最高人民法院对陈志惠等3人核准死刑的裁定。宣判后,法警依法将3名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来源:东江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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