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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凉内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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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凉内衣 LV.1+ / 2015-9-3 22:46 / 0 人收藏 保留作者信息 禁止商业使用(站长自定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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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范围和标准
凡在石龙学习、生活、工作满一年以上(以户口或居住证为准),不分职业、年龄、性别,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公民,都可列入推荐评选对象。具体参考如下标准: 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尊敬长辈,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 热心敬老公益,尊崇社会公德,关爱社会老人,孝老爱亲事迹突出,感人至深;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事迹突出;热心救助特困老人,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
评选方法与要求
(一)开放式推荐 以单位推荐为主,鼓励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面向基层群众。二是重在推动工作。三是做到公平公正。 (二)开放式评审 采取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评委会评议和公众投票各占40%和60%的权重。公众投票采取网上投票和媒体回收投票表的形式(各占30%)。石龙镇孝德之星候选人的事迹在媒体进行不少于7天的集中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 (三)开放式宣传 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通过新闻宣传、文艺展演、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孝德之星的感人事迹、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孝德之星、关爱孝德之星、敬重孝德之星、争当孝德之星的浓厚氛围。
石龙镇敬老院活动宣传
1. 10月将举办九月份“东莞好人”颁奖典礼暨2015年石龙镇敬老月系列活动闭幕式,镇文明委作出《关于表彰石龙镇孝德之星的决定》,向石龙镇孝德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向提名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2. 编辑《孝德满龙城(暂定名)》小册子,广泛宣传石龙镇孝德之星的感人事迹、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 3.开展孝德之星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安排我镇的“孝德之星道德模范”、“贤长有为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作专场报告,进工厂、进社区(村)、进机关、进学校,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宣传、公益广告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孝德之星道德模范;充分利用文化广场和群众自编自演等形式,运用曲艺、戏剧、文艺展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策划举办“曲艺名家唱好人”等文艺活动,增强孝德之星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