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7
当今社会,在你的眼里是如何看待“竹门对竹门,木门对木门”?
很多人都说,只要“彼此喜欢”就可以啦!但是,真的可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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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be.............
举报2010-10-27回复
回复 Winneben 的帖子
双方的家庭成员也是重要的
回复 园洲一本道 的帖子
我都想知点算啊...............!
回复 六道轮回执行官 的帖子
呵呵,点开放法呢?
回复 白色风暴 的帖子
其实我也搞不懂
回复 123 的帖子
系啊,全部既全部都系咁现实,都做唔到以自己为中心了!
回复 初哥哥 的帖子
人生究竟在演绎怎样的一场戏!?
只能靠自己去争取戏中的分量了!
回复 自由亻 的帖子
额...又系尼句.........
你真幽默!
举报2010-10-28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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