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宝贝 发表于 2015-1-22 14:41
不出我所料,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相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如果事主能平声静气跟债主解决问题,我 ...
刚发生这事时我就想到是这样子的,“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相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个人没逼到一定程度不会走这样的极端的,反观现在这个社会,这个就是一个缩影,弱势人群很容易走这些极端,当一个人死都不怕时,还能怕什么?悲剧发生了,我们做为局外人要深思,要理性去对待这些事情。或许当这种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会难说会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但愿不会吧!
可怜是那孩子!唉,父母很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