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05
用户已被删除或禁言
点击查看更多美丽园洲的内容
大叔踩单车也有自由,何必摆上网让人踩,耍酷?你真的不懂
在大马路上耍酷?出事后是否自己卖单?????
举报2014-07-06回复
根据交通法规定,发生交通意外,就算是行人全责,车主也要赔,这好像不太科学
这法规不行!
按交通法来说,这种行为属于妨碍公共安全,属于危险驾驶的范畴。
举个例子吧,如果这骑车的人由于遇到特发事件,摔地了,后面的车辆如果为了闪避而出了交通意外,这样的事应该由谁来买单呢?
所谓的自由,第一要素是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所以别说没所谓。
http://www.ln19.com/thread-118870-1-1.html
当年我也发了个这样的帖子,想说的就是照片中这个人,
我 ...
你这贴我也回复过 在秀丽路看到的就是这个 现在有人上图啦
“和谐”啊,呵呵
双手骑累的时候,稍微放手放松下可以理解。看路况吧。
年经人的作风。
意外就是这样来的
举报2014-07-07回复
你自己不是单手开摩托车,还用手机拍人。说人要先检讨一下自己。你单手开摩托车,同你开摩托车又拍相糸你个影子到出卖了。要说牛b你也算一个!
举报2014-07-29回复
关注本服务号,实时接收园洲网友的提醒、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