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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咖啡

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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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咖啡

嗯,没立案没涉及重大案件就不可以拘押超过24小时..

现在已经完事了,人也出来了...谢谢大家咯

举报2009-03-11回复

男人最疼

6680654

举报2009-03-11回复

kan

根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举报2010-04-13回复

凡人

作为一个公民很被动。

举报2010-04-13回复

kan

那就应该发被动为主动啦!!

举报2010-04-13回复

JINLY

嗯......................

举报2010-10-1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