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和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严厉打击露天非法焚烧垃 圾、秸秆等行为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镇对污染环境现象坚决零容忍、出重拳,依法对露天非法焚烧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11月19日至20日,镇执法队及环保办对我镇雷公村、罗福田村发现的三起露天焚烧秸秆、菜园草的行为进行查证核实,经《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相关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镇执法人员当即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3名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来,镇党委、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禁烧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露天焚烧违法行为重拳出击,绝不姑息,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禁烧政策人人知晓、深入人心,并号召全镇广大村(居)民自觉执行,携手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美化家园的重任,共同守护泰美的一片美好蓝天;三是进一步加大疏通力度,想法设法让秸秆、树叶等杂物得到有效处置,着力解决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关键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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