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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离落

所谓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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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6 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13楼女人心于2011-05-06 15:06发表的  :
暧昧这两字证明男女关系不正常,不能公开的非友谊关系,既然不能公开的想必某方已成家,这样的关系早结束早解脱,对双方都是好的,别人总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那就让一切随风。
哈哈~你想太多了~我只是觉得两人的关系比朋友好,但又不是恋人。
既然无意成为恋人,那就当回朋友。别太生疏也别太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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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恋人未满- -暧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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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无意的感觉。明明知道又不想去捅破这层隔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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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不到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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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6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跟着感觉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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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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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都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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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朋友之上,恋人未满”!
   个人认为,能够从这一阶段晋升成为情侣的话,这样的感情必然会更加深厚和巩固!
   但如果这个阶段持续的时间太长,对双方都会造成伤害!正如楼主所说的,没有确立关系就会搞到战战兢兢、 亦步亦趋!在这个时候是否应该考虑进一步或退一步?
   进一步,表白,两人牵手成为情侣;退一步,说明心意,仍是好友!

  所以,楼主很明智,及早确定,何必拖泥带水!这不是贪心,更不是自私,只是给双方一个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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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9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 22楼(fiona) 的帖子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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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偶尔我说得也不错,这不适合你,玩不起。
会有那么一个人懂得珍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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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9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就爱,要不就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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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9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24楼PIG`S于2011-05-09 12:12发表的  :
暧昧让人受尽委屈,偶尔我说得也不错,这不适合你,玩不起。
会有那么一个人懂得珍惜你。
就是,我一直都是明道明抢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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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1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曖昧——女人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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