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社区网(2006年创办) - 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搜索
查看: 11670|回复: 1

园洲“光头强”擅自砍伐绿化树,结果被有关部门处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9-1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绿化办工作人员在巡查发现园洲大道梁屋段669号有4棵树木被人砍伐,经调查,龚国平江西宜丰人,该人利用假日期间聘请工人于9月9日擅自进行树木砍伐,此行为已违反《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5):沿街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门前绿化的责任和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1.jpg

  据有关部门介绍,损坏绿化擅自砍伐树木造成损失的,应按照树木赔偿费的五倍处以罚款;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爱护花草树木共建美丽园洲!

1.jpg

园洲镇绿化办公室

0.jpg
来源:园洲关注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该用户还没有设置签名内容!
发表于 2018-9-17 0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好教育才行,,,,,
该用户还没有设置签名内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园洲社区网 ( 粤ICP备15014514号 )   粤公网安备 44132202100018号

GMT+8, 2026-3-14 20:01 , Processed in 0.16833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