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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结果,决定对柴胡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公告要求,在禁忌项下须列出“儿童禁用”,并增加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柴胡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中还提到,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本品为退热解表药,无发热者不宜。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柴胡注射液,是世界上首个中药注射剂品种,至今已临床应用70多年。此前,柴胡注射液作为“退烧针”在儿童发热治疗中应用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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