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新安饮用水 的帖子
新安饮用水:曾经我有献过两次;一次是08年的时候,还有一次是10年;但是,应该不会再有第3次了吧!因为;慢慢的觉得很现实,无偿献血;却没有无偿用血!这是为什么呢? images/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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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中心血站2008-7-15点击统计: 207 次 在论坛上常能看到许多网友发表帖子讨论关于献血和用血的问题,许多人都误认为把血献给了医院,其实这是错误的,大家无偿献血把血献给了血站,你们同时享受了免费用血的权利,在医院用血的费用其实是可以在血站报销的。 一、本人享受3倍献血量,献1000毫升以上终身免费。个人献血累积600毫升其直系亲属(爱人、孩子、父母)2倍返还,比如你献了1500毫升,她可以免费用3000毫升,你献了600毫升,她可以免费用1200毫升。 二、医院和血站不是一家单位,所以请大家谅解医院收取费用的方式,无偿献血者可以把这个费用票据保存好,出院后到血站报销,外地的可以先打电话联络,然后把票据邮寄过来我们将把费用邮寄给你。 三、医院收取的费用也只是血液制备、检测冷藏、运输等成本,没有加任何额外费用,这些成本都是国家物价部门根据成本情况拟定的。 具体请咨询:0752-2818708,2817278
回 纪香 的帖子
纪香:想法一样,赞同 (2012-06-27 09:45) images/back.gif一个市只有一个中心血站,医院是不能献血的,来园洲的那台是惠州中心血站的。 一人献血,“全家”并不受益?外地献血不能在本地使用?无偿献血者不能优先用血?一件普通山寨献血纪念品竟值20元……还有多少我们忽视的献血误区?
“一人献血,全家受益”,“全家”竟不包括爷爷奶奶?“献血功臣,用血遭拒”,无偿献血者不能优先用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能安心地把鲜血无偿奉送他人吗?
2012年6月14日世界献血者日,南方周末推出血荒专题。两周以来,我们从官网和微博上听到了太多的追问——献血相关条例和貌似未能兑现的承诺不断引发公众质疑。
带着网友的提问,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各地采供血机构和主管部门,详解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中不为人所注意的误区。
一人献血,全家受益?
案例:当重度贫血的奶奶需要临床用血时,曾多次献血的广州人袁启聪却被告知,祖父母不属于直系亲属,用血需要家属先互助献血。网友“老乡”说,自己的哥哥用血时也有类似遭遇,这导致他再不肯献血了。
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对直系亲属的界定有所不同。民法、婚姻法范围较广,刑法只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其释义虽提出直系亲属临床用血可免交或缓交血液成本费,但均未对直系亲属范围进行界定。
2004年颁布实施的《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中,明确界定直系亲属指父母和子女。但也有部分地区,如四川省将兄弟姐妹纳入直系亲属范围。
http://www.infzm.com/content/77895 已经献过两次,需要过两个月才能再献,此次就不参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