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font size="5">国务院公告 </font><p><font size="5"> <strong>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strong></font></p><!-- google_ad_section_end --><!--正文内容结束-->
<div align="center"><font size="5"></font></div><br/><!--关于内容的操作开始--> 我会把收音机带到课室中,我会和我的学生一起悼念。 <strong>技术人员有空的话,把社区主题色调变灰一下,3天<br/> 不难做到</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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