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 发表于 2012-5-3 15:33

婚姻法解析三。。。。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析三。。。。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析三》中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kan 发表于 2012-5-3 15:33

占个位置先

kan 发表于 2012-5-3 15:35

希望大家参加讨论。。。。。。你离不开婚姻法的

曾生 发表于 2012-5-3 15:43

要分割

ivyzeng 发表于 2012-5-3 15:51

无语,但愿用吾上

kan 发表于 2012-5-3 16:17

回 ivyzeng 的帖子

ivyzeng:无语,但愿用吾上 (2012-05-03 15:51) images/back.gif

婚姻法三还有一些你看了更加无语!我会慢慢贴出来,不管你用得上还是用不上,我觉得多学点东西是有益的。

TOPMAN188 发表于 2012-5-3 16:51

该要学习的时侯了!

TOPMAN188 发表于 2012-5-3 16:51

感谢分享!

ivyzeng 发表于 2012-5-3 16:55

回 kan 的帖子

kan:婚姻法三还有一些你看了更加无语!我会慢慢贴出来,不管你用得上还是用不上,我觉得多学点东西是有益的。 (2012-05-03 16:17) images/back.gif

感恩

amy.xu 发表于 2012-5-3 17:34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3 19:11

好正!!支持!

QQ糖 发表于 2012-5-4 08:11

女性更要多学习!好多人还是不了解婚姻法的,包括我!

kan 发表于 2012-5-4 09:17

回 QQ糖 的帖子

QQ糖:女性更要多学习!好多人还是不了解婚姻法的,包括我! (2012-05-04 08:11) images/back.gif

我觉得男女都要学习!!在现实中女性对家庭的付出和贡献更大,你们多学点是好事!

wenping80 发表于 2012-6-26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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