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 发表于 2012-5-1 15:49

夫妻人身关系与亲子关系(婚姻法解析三)

《婚姻法解析三》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kan 发表于 2012-5-1 15:51

请大家发表意见,最近遇到一个案件适用该条条规定,现决定拿出发条来和大家分享。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1 15:51

嗯對!!犀利!!感謝提醒!

TOPMAN188 发表于 2012-5-1 15:53

楼主今日没有节目吗?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1 15:54

樓主是正經人士點會到處飛!!

kan 发表于 2012-5-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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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楼主今日没有节目吗? (2012-05-01 15:53) images/back.gif

今天的节目就是对着电脑工作!!晚点去聚餐。。。。。。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1 15:57

爽啊!!

kan 发表于 2012-5-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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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一本道:爽啊!! (2012-05-01 15:57) images/back.gif

有什么爽。。。。。喔!!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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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有什么爽。。。。。喔!! (2012-05-01 16:00) images/back.gif

難到不爽嗎?這麼好的研究!!

kan 发表于 2012-5-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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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一本道:難到不爽嗎?這麼好的研究!! (2012-05-01 16:01) images/back.gif

真的不爽啊!因为研究不会生钱出来

园洲一本道 发表于 2012-5-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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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真的不爽啊!因为研究不会生钱出来 (2012-05-01 16:04) images/back.gif

甘就勁喇 上社區還想上出錢!!

曾生 发表于 2012-5-1 16:09

感謝提醒!

kan 发表于 2012-5-1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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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一本道:甘就勁喇 上社區還想上出錢!! (2012-05-01 16:07) images/back.gif

上社区发帖是没有钱的!我想讲系研究法律不可能马上生出钱!!研究法律是为了熟悉法律更好去挣钱(服务他人中取得)!钱=物资(通俗来讲就是吃饭的问题),是我去研究法律的基础和动力!

kan 发表于 2012-5-1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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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生:感謝提醒! (2012-05-01 16:09) images/back.gif

呵呵,我提醒了你什么?你能讲出来吗?

kan 发表于 2012-5-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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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洲一本道:嗯對!!犀利!!感謝提醒! (2012-05-01 15:51) images/back.gif

呵呵,我提醒了你什么?你能讲你的意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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