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 发表于 2008-5-2 12:54

是非之地,有因必有果。对与错,当事人应该清楚。

云飘故里 发表于 2008-5-2 13:09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子良</i>在2008-4-30 10:13:00的发言:</b><br/>
<p>有人认为错了,有人认为没有错。就这么简单!<br/>错对本无绝对!<br/>但是后面的言论是有对错的,表现在语言的攻击性和不顾后果性上。</p></div>
<p></p>

云飘故里 发表于 2008-5-2 13:19

<p>之前是因为大家的讨论过激,出现些过火的言论,为了避免矛盾的扩大,所以我才把那个贴锁了。<br/>希望大家都能以平静的心情来讨论问题。记得一个心理学的老师说过,讨论是以理解对方为前提的,为的是经过讨论让大家对这件事理解的更好,而不是为了让对方认同自己,如果是这样,这不叫讨论,而叫辩论。一开始就以一种报复或者抱怨的心态来讨论往往有失偏颇,当然,网络上讨论可以各抒己见,但是当各抒己见成为了骂战,讨论就失去了意义。<br/>我不是针对哪个人,作为版主,我希望大家能文明聊天,也欢迎大家文明的聊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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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你,应该向这位老师作出真诚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