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雪 发表于 2011-9-10 20:06

如果觉得不行,就辞职。

暴风雪 发表于 2011-12-4 21:24

叫个女的去告他性骚扰

kan 发表于 2011-12-5 09:22

回 暴风雪 的帖子

暴风雪:叫个女的去告他性骚扰 (2011-12-04 21:24) images/back.gif

是个很好的主意

code 发表于 2011-12-6 14:22

告人性骚扰主意不错,只是可能证据方面不知道咋样。

kan 发表于 2011-12-6 17:34

回 code 的帖子

code:告人性骚扰主意不错,只是可能证据方面不知道咋样。 (2011-12-06 14:22) images/back.gif

嗯嗯!性骚扰一般很难取证喔!因为性骚扰的特点是时间短、很难有载体去反映性骚扰的事实性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1-12-16 16:20

暴风雪 发表于 2012-6-1 21:14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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