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十分后悔“掩耳盗铃”式偷盗,惠州警方成功抓获5人!
他们趁着夜色
“掩耳盗铃”式偷盗
贪图建筑材料以及别人钱柜里的现金
竟然还心存侥幸
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实则已被锁定别着急!
惠州公安已在抓捕路上
01
仲恺公安成功抓获!
近日,仲恺公安接报称:在仲恺某工地一批铝材被盗,价值约4万元。
案发后,仲恺公安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研判,民警通过现场走访、线索追踪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及落脚点,于当晚11时许在某路段宵夜档将何某、高某等4名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团伙于9月6日从外省流窜到仲恺区,在某工地实施盗窃。目前,该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龙门公安成功抓获!
近日,龙门公安接到事主何女士报警称:其存放在自家经营饭店内的现金被盗。
接报后,民警立即组织警力赶往案发现场展开侦查,经过大量的线索分析研判,警员成功锁定嫌疑人叶某(男,18岁)。
在确定该名嫌疑人的落脚点后,警员果断出击,于9月13日18时许,在嫌疑人家中将其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惠州公安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惠州公安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可采取安装防盗锁公共视频等方式
最大程度保障财产安全
来源:龙门公安、仲恺公安、惠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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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人民群众
务必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猛虎终须山上丧 提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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