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关于确定九潭派出所辅警梁焕权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近日,博罗县人民政府网看到
《关于确定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对九潭派出所辅警梁焕权
勇救落水女子的事迹进行见义勇为表扬
关于确定梁焕权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决定
2024年5月11日17时30分许,博罗县公安局九潭派出所辅警梁焕权下班回家,途经园洲镇九潭沙头大桥附近时,看见很多群众在桥边聚集围观。出于职业敏感的梁焕权停下车来环顾四周,发现沙河里有一名女子溺水,该女子头部在水中沉浮不定,已无力挣扎,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形,梁焕权毫不犹豫跳入沙河,奋力游向溺水女子,在热心群众和接警后到场的同事共同帮助下,该女子成功得救,最终脱离危险。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博罗县公安局开展调査取证,认为梁焕权同志在群众生命危难之际及时施救,其行为符合《条例》第九条、《办法》第二条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决定确认梁焕权同志为见义勇为,并予以公示。
博罗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原来在今年5月11日下午
梁焕权下班途经九潭沙头大桥附近时
发现一女子在溺水挣扎
梁焕权同志毫不犹豫跳入河中
奋力游向溺水女子
在热心群众
和接警后到场的同事共同帮助下
该女子成功得救
最终脱离危险
临危不乱、见义勇为
为梁焕权同志点赞!
来源:博罗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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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危不乱、见义勇为
为梁焕权同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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