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园洲 发表于 2024-7-17 08:26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布!涉及园洲这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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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看到了

该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具体方案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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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园洲镇廖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廖尾村下廖股份经济合作社、禾山村林屋、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园洲镇杨花路北面(土名)地段的集体土地11.3671公顷。

(园洲镇禾山村林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


(园洲镇廖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廖尾村下廖、禾山村林屋、
禾山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块)



一、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博罗县园洲镇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65000元/亩,即975000元/公顷;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执行,征收林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5750元/亩,即536250元/公顷。


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面积及补偿安置费用




三、留用地安置

经园洲镇与被征地村组协商,并经园洲镇廖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廖尾村下廖股份经济合作社、禾山村林屋、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一致同意按实际征地面积10%的比例返还给村集体作为留用地,其中禾山村李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留用地面积为444平方米安排在本村绿化路南边地段;廖尾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留用地面积为34平方米安排在本村绿化路南边地段;廖尾村下廖股份经济合作的留用地面积为2148平方米安排在本村绿化路南边地段;禾山村林屋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总征面积87408平方米,其中征地面积83040平方米采用面积10%的留用地方式返还即8304平方米安排在本村杨花路北面地段,剩余4368平方米经禾山村林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按15%的比例返还655平方米用于货币结算进行补偿,根据《博罗县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标准》(博府办〔2023〕11号)有关规定,园洲镇留用地货币折算补偿标准为1100元/平方米,留用地货币结算款720500元,直接支付给禾山村林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综合上述,征收本批次需返还10930平方米给村集体作为本批次征地留用地,其中禾山村林屋股份经济合作社留用地8304平方米在本批次一并报批,剩余2626平方米以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度第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并依法办理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手续。


四、留用地安置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170.5065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的规定执行。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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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 发表于 2024-7-17 21:02

祝贺以上几个自然村,向小康生活迈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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