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强Marco 发表于 2022-11-1 15:03

东莞一男子横穿车道被撞飞!交警调查后发现,这“坏习惯”很多人都有…

行人违法通常有这样的心里“我是人,车不敢撞上来的。”
司机违法通常是这样的心里“车盘在手世界我有,驰骋吧野马!”
当这个黑色的误会凑在一起撞出的不止火花,还有血花..▼在石鼓高架桥路段一名行人准备过马路速度不紧不慢

虽说后方就有来车但他有观察路面情况过马路时也是平平安安的◆◆◆
你以为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吗不不不,就在这同一条路前后仅差十余米另一位行人却……
近日晚上20时55分许,塘厦公安交警接到报警,在石鼓高架桥路段,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导致行人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头部损伤,多处肋骨骨折,目前正在进一步治疗。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经调查,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王某并未饮酒驾驶行人胡某在横过马路时一直在低头玩手机虽发现了有来车但并没有停下,而是继续低头玩手机通行从而导致这场悲剧的发生同一条马路同样是行人两人过马路前后仅相差十余米就因过马路的方式不同导致两人结局也截然不同从这事例中可以反映出部分街坊还存在交通意识薄弱与心存侥幸的问题!!!◆◆近日,小编搜罗了不少行人的交通危险行为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在马路上“加戏”的身影↓↓↓
闯红灯好兄弟可以一起闯天涯,但“红灯”就别抢着闯了……
闯红灯谁若伤我“老闺蜜”,我定折他翅膀。闺蜜的“买菜时光”,更要有安全护航
低头族“有人影相要记住插袋……”横过马路还打电话,是想听对方说话,还是司机“哔哔哔”?
走机动车道带娃遛街,却硬是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走出自己的T台?为了孩子,咱更要遵守交通规则。
用余生为代价走这条“捷径”
赢不来速度,还输了这一生!真的不值得……
相关法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四节第74条第2款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行人在横穿马路之前
应当预见到可能出现危险若依然放任自己横穿马路的行为结果造成伤亡事故那么就是害人又害己◆◆◆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鉴
在日常的交通出行中养成好的习惯杜绝交通陋习
不要老是“我以为”“我以为”的交通规则制定出来,是开玩笑的吗是保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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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MAN188 发表于 2022-11-1 17:34

部分街坊存在交通意识薄弱,闯红灯,以为路是他家的。要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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