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园洲全镇用工企业的一封信
各用工企业负责人: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外国人管理工作,维护我镇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秩序,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三非”外国人进行渗透,防止各类涉外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恐怖暴力犯罪活动的发生,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活动,全力消除涉外治安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我镇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创造良好的涉外社会管理环境。希望广大用工企业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相关法律规定,严禁非法聘用“三非”外国人。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追究相关用工企业单位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广大企业单位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三非”外国人工作,如有发现“三非”外国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园洲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3日
温 馨 提 示“三非”外国人: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根据2013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五条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有关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第八十条 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处每非法聘用一人一万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博罗县公安局,由园洲快讯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坚决打击非法入境,否则社会治安隐患非常大 是的,坚决打击 坚决打击非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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