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先生888 发表于 2020-9-30 10:41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 应当尽量避免造成损害

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http://oss.app.ln19.com/pic/20200930/1601433969531726293.jpg?x-oss-process=image/watermark,image_cGljLzIwMjAwODA3L29zc18xNTk2Nzc1NzExMTUzXzIzNF8zMjVfMTI5LnBuZw==,t_50,g_se,x_20,y_20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使用相邻不动产时 应当尽量避免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