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观察 发表于 2020-9-15 10:25

保护长江生物进行时,非法捕捞者法网难逃

根据《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禁|捕7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2020年14省(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相关渔政执法机构查处的首批违反法律法规、损害渔业资源与生态文明建设的10起典型案例。
其中,四川宜宾翠屏警方打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涉案金额最大(超1200万元)、涉案人员最多(超50人)、涉案时间跨度最长(两年以上)、打掉链条最全(捕、运、贩、加工“一条龙”)。
目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人,另有3名涉案人员涉嫌行政违法,移交渔政部门行政处罚。这起案件,还要从网安部门接到的一条举报说起。网上发现非法捕捞线索
2020年6月,四川省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网安大队接到举报,本地网民唐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大量非法收售野生河鱼线索。摸清该团伙网上联系的渠道后,7月2日,民警在唐氏渔业门市现场查扣野生黄辣丁10余公斤,价值2400余元;玄鱼子2公斤,价值近3200元。另有部分其他长江野生鱼类。捕、运、贩、加工一条龙
案件到此并没有结束,翠屏警方抽调治安、网安等骨干民警组成专案组,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很快查清了唐某团伙“捕、运、贩、加工”全链条犯罪行为。
原来,唐某在四川宜宾开设渔业门市,扮演着连接上、下游的角色。他一方面对接宜宾城区涉鱼餐馆和零星客户,送货上门;另一方面物色在宜宾、泸州、乐山、重庆、贵州、云南等不同区域的代理人,源源不断地“收货”,然后送至宜宾。
在2018年度、2019年度3至6月禁渔期内,即使在2020年疫情最严峻的时间段,唐氏渔业也进行了大量的生鲜长江河鱼交易,涉及多种长江特有野生鱼类,涉案金额高达860余万元。与唐某长期保持联系的固定渔民达13人。此次并案打击的长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系列案共分3条线、3个批次打击处理,从捕捞、运输、贩卖到加工,全链条除干打净,从而震慑其他违法人员。
目前唐某团伙23人涉案,其中包括唐某夫妇在内共16人面临刑事处罚,另7人到案后初查不涉及犯罪,但涉嫌行政违法,将移交渔政部门处理。唐某夫妇等第一批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有关规定解读
目前,长江重点水域既处于禁渔期,也处在禁渔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 在长江重点水域钓鱼的人员,所携带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禁止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法律上的“非法捕捞”指的是违反“双禁”相关规定:在禁渔期或禁渔区,使用电鱼、地笼、围网等被禁止的捕捞方式捕鱼的行为,就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果只违反一个“禁”,则必须捕捞的水产品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才构成该罪。长江是世界上七大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屏障。但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长江航运、水利工程、挖砂采石等高强度活动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经济鱼类资源量接近枯竭。当地渔民陷入越捕越穷,资源越捕越少的恶性循环。

禁捕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是中央为子孙计、为全局谋做出的重要决策。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实行长江禁渔,鱼类资源量和物种整体种群数量将增加和恢复,长江禁渔对水体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整个长江生态多样性维持和社会生态系统环境的改善都有积极作用。
让我们共同努力,保护长江生物!
来源:四川网警、公安部网安局

TOPMAN188 发表于 2020-9-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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