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彬 发表于 2020-8-11 11:57

TOPMAN188 发表于 2020-07-29 17:27
建筑层数

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

《指导意见》明确,农村村民以户为单位申请并经依法批准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自用住宅,应当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宅基地用地上,禁止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宅基地用地范围以外审批村民建设住宅。

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批准宅基地的面积按如下标准执行: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80平方米及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及以下;山区150平方米及以下。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

飘过

TOPMAN188 发表于 2020-8-11 13:04

王海彬 发表于 2020-08-11 11:57
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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