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 发表于 2011-3-23 22:15

早几天看【午间说法】    有个歹徒抢劫还把受害人砍成了终身残废!!!【那医院的医生还说送迟5分钟就命都保不住了】!!!

这么严重的罪行法院只判他6年!!!      

上次那全国人大又开会议   废除了10来项死刑的罪行!!!

中国的刑法~~!!!

斯巴达之子 发表于 2011-3-23 22:27

世光日下吖
可怜的惠州人
可悲的中国人
GDP的后果

kan 发表于 2011-3-23 22:47

回复 阿托 的帖子

呵呵,如果真得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必须考量自己的能力才去做。
记得以前在惠州读书时参加过惠州公安局和惠城区公安局举办的一日警察,当时穿上警服(没有警号和警衔)跟着两位巡警到街上巡逻,在去管辖区的车上两位巡警再三提醒我们:“你们只是来体验巡警一日的工作,你们的身份是公民和学生,当在巡逻过程中如果遇到犯罪的事情时,你们千万不要上去,由我们去就行,而你们的责任就是马上报警。”两位巡警的话一直还存在我的脑海里,到现在我还是记忆很深,因此我们做为一名公民,遇到这样的事,见义勇为并不是我们的义务,但我们可以做自己能力所限之事,打110或120。

润圆完美专卖店 发表于 2011-3-24 15:26

早点报警,严惩凶手

Sony 发表于 2011-3-31 09:49

转:
敢说真话么,要是你遇见了你会怎么做呢,法律的不健全,法律对见义勇为者的漠视,让人们无法做出勇敢的回应,不是么。见义勇为溺死的大学生被渔民打捞上来索要天价打捞费,扶个摔倒的老人都得惹上上万元的债务,怎么让人去见义勇为,要心寒也是心寒中国制度的不健全吧

hzadsl 发表于 2011-3-31 22:39

人民为什么会这样。。。。请问首先要检讨的是谁????

园洲沁园专卖店 发表于 2011-4-1 17:10

现在的人真的是冷漠的可怕了............

You 发表于 2011-4-1 17:57

无语         可怜的无辜路人      可恶的不法分子

旺旺雪饼 发表于 2011-4-3 22:07

个女子好无辜..

随爱逐流 发表于 2014-8-12 07:57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能把抢劫杀人者直接打死无罪还有奖的话,你在看下结果如何?在这种情况下,狭路相逢勇者胜,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把他打死了我有罪,被他捅死我活该,谁还会上去见义勇为啊.路上哪么多开车的要是有奖直接撞上去不撞死他才怪,但车辆都避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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