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德 发表于 2010-11-18 11:38

kan 发表于 2010-11-18 09: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等结婚再看已经迟了!

那我现在看就好了~~哈哈

QQ糖 发表于 2010-11-18 12:45

依家噶法例对于女 性而言真是无好处哦,如果人到中年,老公出去包二奶,要求离婚,甘女人咪好蚀抵!几乎净身出户!

子良 发表于 2010-11-18 12:52

QQ糖 发表于 2010-11-18 1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家噶法例对于女 性而言真是无好处哦,如果人到中年,老公出去包二奶,要求离婚,甘女人咪好蚀抵!几乎净身出户 ...

是这样吗?有没有理解好法律条例?

kan 发表于 2010-11-18 13:12

QQ糖 发表于 2010-11-18 1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家噶法例对于女 性而言真是无好处哦,如果人到中年,老公出去包二奶,要求离婚,甘女人咪好蚀抵!几乎净身出户 ...

你这种情况,法律是保护你的了!

香蝶儿 发表于 2010-11-18 16:34

如果婚前,男方家里给买的房子,婚后多年,男方无正式工作,天天游手好闲,家里所有支出靠女方工作支撑,女方要上班,下班回来做饭,搞卫生,带孩子,终于有一天女方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他们家里唯一的财产就是那个房子,那么,这样的情况,女方还是净身出户吗?

芳茗 发表于 2010-11-19 14:53

香蝶儿 发表于 2010-11-18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婚前,男方家里给买的房子,婚后多年,男方无正式工作,天天游手好闲,家里所有支出靠女方工作支撑,女 ...

问得好!

kan 发表于 2010-11-19 16:18

香蝶儿 发表于 2010-11-18 16: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婚前,男方家里给买的房子,婚后多年,男方无正式工作,天天游手好闲,家里所有支出靠女方工作支撑,女 ...

依照司法解释,女方仍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女方可以以无家可归要求居住,同时女方还可以要求其他补偿。

香蝶儿 发表于 2010-11-19 16:41

kan 发表于 2010-11-19 16: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照司法解释,女方仍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女方可以以无家可归要求居住,同时女方还可以要求其他补 ...

如果男方无法提供其他补偿呢。

kan 发表于 2010-11-19 18:45

香蝶儿 发表于 2010-11-19 16: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男方无法提供其他补偿呢。

如果法院是判男方补偿给女方,女方可以伸请法院强制执行男方的财产

hui(晖) 发表于 2010-11-20 10:01

期待更加的完善!

hui(晖) 发表于 2010-11-20 10:01

不过也学到很多东西!

Mr.梁 发表于 2010-11-22 21:12

太长了,。。。。有时间再看

水月洞天 发表于 2011-5-4 01:13

哈哈,现在的婚姻法越来越保护妇女了!
真的是进步了!
男女平等了.
最高兴是看到第六条和第七条

kan 发表于 2011-5-4 14:27

呵呵呵!!!!

code 发表于 2011-12-6 15:10

好像也不觉得婚姻法三有怎样保护妇女,暂时个人的不全面理解就是婚姻法三把个人的有形财产都分得清清楚楚,而无形的财产,如:妇女因怀孕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所损失的财产、妇女为生育孩子所承受的痛苦以及哺育孩子所付出的劳动付出,都没有保障。最主要的是,妇女所损失的那些青春年华。
我能否问楼主一个问题:请问,婚姻法三出台的原因以及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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