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ゞ飛ゞ↙ 发表于 2010-7-16 18:45

如果你认为你有能力去帮忙解决这个复杂的事件的话,你可以选择行动.但如果你没什么本事的话,就请你保持沉默.清官都难断家庭事非.更何况你始终是这个事件的局外人.

永丰米业 发表于 2010-7-16 21:30

我都是觉的还是保持沉默吧!

AmyH 发表于 2010-7-17 09:01

http://bbs.xizi.com/thread-1582278-1-1.html


楼主口中的20岁女子和这个帖子的女子不是双胞胎吧?

为色所迷 发表于 2010-7-17 10:18

楼主口中的20岁女子和这个帖子的女子不是双胞胎吧?
AmyH 发表于 2010-7-17 09:01 http://www.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俺之前也怀疑这不是楼主自己的经历。。。之前还见贴头有(转)。。。昨日见给编辑了~当成是自己的了。。。

建议:如在其它网站转载文章或图片时~又不是自己的东西~请最好注上转载或写上作者的姓名。
      
尊重人家的劳动成果等于尊重自己。

39楼下 发表于 2010-7-17 20:17

都系由巨地自己处理番吧。。局中人清浊难分

shirlyzhu 发表于 2010-7-17 22:03

还是少一事好过多一事喇

一抹幽蓝 发表于 2010-7-17 23:02

听别人说?真实的情况究竟怎样只有那个女人和他丈夫和那个老板知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有些家庭表面你看来很幸福,但实际情况怎样没别人知道,只能听说。就算是当事人,把这些事说出来也是带有个人情绪,说的也不一定就是事情的真相。
这些事还是留给当事人自己去处理。

好B 发表于 2010-7-18 00:59

支持楼住的说法,

小猪... 发表于 2010-7-18 10:24

回复 17# virgo918705


    我不是那种意思,我只是针对这件事而言而已,有什么得罪之处,请见谅!

may.may 发表于 2010-7-18 10:41

_我都系同事少一事好过多一事!。。

真系清官都难定家庭是非啊!

宝马 发表于 2010-7-18 15:28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多一事不如小一事!
正所为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
要来迟早要来!你何必呢?

落雪 发表于 2010-7-18 17:34

还是保持沉默吧。。。。即使全部的人知道了也不关自己的事。。。

virgo918705 发表于 2010-7-18 19:14

回复virgo918705


    我不是那种意思,我只是针对这件事而言而已,有什么得罪之处,请见谅!
小猪... 发表于 2010-7-18 10:24 AM http://www.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得罪,何来得罪??
针对这件事.固然女人对小生命的不负责任,是错的.但是...如果男人不和女人搞在一起...在呢吗会有这一连串的悲剧呢?

~四叶草~ 发表于 2010-7-18 19:48

很多事情纸包不住火的,要知道迟早都会知道!

毒药 发表于 2010-7-19 15:14

做好自己的 事情,不要去 議論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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