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一男子酒后驾车失控撞倒行人,致3岁女童身亡!
相信昨天,不少园洲人的朋友圈及微博,都被这一段揪心的视频刷屏…▼https://v.qq.com/iframe/player.html?vid=p06683ohfwh&auto=0从视频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到,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失控,直接撞向了路边的街道及行人,将聚集的行人及周边餐桌椅直接撞散!直至撞上路边停放的红色轿车,才终于把车停下来。 司机醉酒驾驶据悉,该事故的准确发生时间是在5月26日晚上的20时10分,地点是在惠州市惠阳区秋长白石鸿裕市场后面的街道。
经初查,肇事司机为李某明,男,45岁,重庆市人,其驾驶号牌为粤SS**16的白色小型轿车途径事发路段时,因失控碰撞路边行人及车辆,其中陈某仪(女,3岁,广东湛江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3人受轻微伤。接报警后,民警立即将肇事司机控制,经现场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80mg/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3名伤者伤情稳定,肇事司机李某明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惠阳区公安分局于5月28日凌晨在微博上发布公告) 相关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将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
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死亡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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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害人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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