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h101 发表于 2010-6-1 15:37

不过话又说回来,家是两个人都有份的,用钱多的两人商量好才用,不然老婆当然“理得你用多少”了。

籽铃 发表于 2010-6-1 16:25

我的情况跟你一样
太疯癫 发表于 2010-5-31 01:43 http://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哇,你也要结婚了啊!

太疯癫 发表于 2010-6-1 19:42

哇,你也要结婚了啊!
籽铃 发表于 2010-6-1 16:25 http://www.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说说不行吗

小猪... 发表于 2010-6-2 12:44

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了就是两家人的事了,得好好处理啊,祝福。

伊人如梦 发表于 2010-6-2 16:14

既然 选择了就去要面对..........................

心永在 发表于 2010-6-2 17:53

婚姻中人与人相处有一个磨合期,(老婆)既然是自己的选择就不要轻易放弃。
祝福中!!

寻梦 发表于 2010-6-3 10:41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刚经结婚就是人生旅途的起步,有悲有喜,甜酸苦辣尽在其中,希望你先苦后甜吧!

-lfq 发表于 2010-6-3 11:11

回复 21# byron


    反對你這樣的講法!

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10-6-3 11:13

回复 39# -lfq

哈哈,讲过第二句啦,,,唔系罗分走人啦。

-lfq 发表于 2010-6-3 11:15

回复 40# 人在广州


    哩个帖一定要讲哩句的 ...!!换不得

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10-6-3 11:19

回复 41# -lfq

哦,我没叫你换,,话你回贴唔系”罗分走人“

-lfq 发表于 2010-6-3 11:20

回复 42# 人在广州


    哦哦 ..原来系梗噶 ?

人在广州 发表于 2010-6-3 11:23

回复 43# -lfq


    明就好了。。。。

月光 发表于 2010-6-3 16:33

女人嘛,总是口硬心软的,讲的,口讲唔关距事,但是心里已经记住你讲的说话了。

创新机电配件 发表于 2010-6-4 13:09

心有同感            (呢种就是男人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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