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chang 发表于 2010-5-19 23:47

关于变性人婚姻问题

笔者在律所值班期间,遇一咨询者秦香诉述:其与丈夫陈军于1993年10月20日结婚,共同生活到2000年5月份后其夫突然失踪,经多方寻找未果。2002年8月,两人突然不期而遇,但令其大吃一惊,原来经多方寻找的丈夫此时已通过变性手术变成女儿身,且与另一男子结为连理。其困惑悲伤之余,咨询其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及其“夫”是否构成重婚。
    目前法律对此确无明文规定,对此问题争议较大,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做了变性手术后,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应当终止,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要求解除该婚姻关系的请求不需审理,可以对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依法处理。另一种观点认为,在合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做了变性手术并依法办理了性别变更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离婚诉讼处理。

lichang 发表于 2010-5-19 23:47

各抒己见,大家一起来讨论讨论下~~

毛毛 发表于 2010-5-19 23:48

这个,这个....

尕Y 发表于 2010-5-19 23:50

婚姻自由,恋爱自由

子善 发表于 2010-5-19 23:59

人家自己的事情
我们反对什么呢?

败家仔 发表于 2010-5-20 09:57

无语。。。。。。可笑。。。。。。无奈。。。。。。

宠爱 发表于 2010-5-20 10:37

人地钟意就得,吾关我地事罗。。。又影响吾到我地。。。

欢欢喜喜 发表于 2010-5-20 13:22

依家越来越多人变性.好好地一个男人点解要变成女人...无语.....

lichang 发表于 2010-5-20 22:55

谢谢。。各位的回帖!
不过我想听一下版主的看法,不知道。。

kan 发表于 2010-5-22 16:46

本人比较支持第二种看法!

kan 发表于 2010-5-22 16:48

我现在用手机上网,迟点整理我的意见发上来与楼主讨教

lichang 发表于 2010-5-23 23:05

我现在用手机上网,迟点整理我的意见发上来与楼主讨教
kan 发表于 2010-5-22 16:48 http://www.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讨教?这个词不对,顶多是我向版主请教,这是本人的作业题,弄了半天,还是没理出头绪来,想的总是自相矛盾。

kan 发表于 2010-5-24 14:58

回复 12# lichang

前两天去了广州,没空回你的贴!!现在提出我的看法

kan 发表于 2010-5-24 15:35

本帖最后由 kan 于 2010-5-24 15:38 编辑

我看过了你的资料,我支持第二种看法:在合法缔结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做了变性手术并依法办理了性别变更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离婚诉讼处理。
理由:
“秦香与丈夫陈军于1993年10月20日结婚,共同生活到2000年5月份后其夫突然失踪,经多方寻找未果。2002年8月,两人突然不期而遇”
    从上面的情况可以看出,秦香与其丈夫陈军在1993年10月20日结婚是合法的,一直共同生活到2000年5月失踪再到2002年8月再遇见,秦香并没有向法院申请其夫死亡,没有出现法定的婚姻自动解除情形。虽然秦香再次见到其“夫”时已经变性但其人还活着并没有死亡或者失踪,他们的婚姻关系是依法成立并存续,因此他们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达成离婚协议。

S.MMH 发表于 2010-5-24 15:41

唔通你变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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