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一街坊在某商场发现“过期”牛奶,结果...
近日,收到网友在【罗浮网APP】爆料,在园洲某商场里,发现有一款名为“红枣牛奶”的奶制品已过期十天,依然在展柜销售:网友拍摄照片▼ 图为爆料人在商场里拍摄的照片,其中红色红枣牛奶就是疑似过期的奶制品。
从个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该奶制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
把包装反过来,我们可以看到,其中一个写着“21天”的天数,疑似是保质日期。而根据网友拍摄的1月14日,可以发现该商品应该过期了10多天了。
今日,小编就根据网友提供的情况来到了商场,看看是否仍然存在过期牛奶在售的情况。
来到商场里,经过寻找小编找到了网友所说卖过期牛奶的展柜。
不过从图片中可以看到,原本已过期的买1送1红枣牛奶已经下架,只剩有最近生产且没有超过有效食用的保质期,暂没有发现过期的牛奶。
据估计,可能是由于商品众多,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忘记更换已过期的牛奶,希望商场能加强管理,过期产品及时下架,避免让顾客购买食用后,身体不适。
不过,如果日常生活中买到过期产品怎么办? 购买到过期产品,只需带上购买时的消费小票到服务台可向商场要求赔偿数倍金额。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顾客在超市买到过期食品,可向超市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最后,不过商场是否是疏忽或者其他原因,都不是把食品安全管理当儿戏的借口,希望网友们积极监督,如有发现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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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买的时候看清楚好,不然吃下去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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