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 发表于 2010-4-22 00:00

今天做了一道有送遗嘱的问题!!!

梁山伯、祝英台夫妇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3间。2001年梁山伯、祝英台立下遗嘱将东房一间给大儿子,西房一间给小儿子,北房一间分给女儿。2002年8月梁山伯与大儿子发生矛盾,梁山伯祝英台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东房一间分给女儿继承,西房一间分给小儿子。以后梁山伯祝英台又为琐事与小儿子发生争吵,二人又于2004年2月在两个见证人在场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由小儿子继承的西房一间亦划归女儿继承。当年,二人相继去世。其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分割房产。法院应( )
A.按录音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梁山伯祝英台的遗产
C.按经公证过的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正确答案: C   
评析:《继承法》司法解释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太疯癫 发表于 2010-4-22 03:29

很好

心有所属 发表于 2010-4-22 09:20

原来是这样的的!

kan 发表于 2010-4-22 13:02

是这样的啦!可以减少纠纷

凡人 发表于 2010-4-22 18:08

辛苦楼主

kan 发表于 2010-4-22 18:34

辛苦楼主
凡人 发表于 2010-4-22 18:08 http://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没事!只要你们理解就好了

第三只眼 发表于 2010-4-22 19:02

选择提很好做

kan 发表于 2010-4-22 19:11

选择提很好做
第三只眼 发表于 2010-4-22 19:02 http://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为了做选择题而放上来!是想让大家知道遗产的处理!!学以利用

再见二丁目 发表于 2010-4-22 20:22

就看题,有点晕。。。。
在草稿纸上画了个草图,我才理解过来

kan 发表于 2010-4-22 20:40

就看题,有点晕。。。。
在草稿纸上画了个草图,我才理解过来
再见二丁目 发表于 2010-4-22 20:22 http://yz0752.co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看明白就好!

功到自然成 发表于 2010-4-22 22:21

发表于 2010-4-26 16:05

呵呵.......又学到野了.

JINLY 发表于 2010-10-13 09:13

嗯..................家和万事兴...............

爽爽 发表于 2010-10-16 21:13

其实不用看题目 直接看那4个选择就知道选哪个了。

小杏子 发表于 2010-10-17 02:01

看的我头晕了。
最后还是理解到了。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今天做了一道有送遗嘱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