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园洲 发表于 2017-9-13 21:40

【视频监控】园洲男子徒手爆车窗,1分钟偷走了...

   今日,收到网友在【罗浮圈APP】爆料,今天(13日)凌晨四点,园洲镇兴园三路刘屋路段发生一起偷窃事件,一男子乘着夜间人静,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车玻璃击爆后偷窃车内的财物。  事件造成财物损失:一部手机和一部平板电脑,共计约5000元,手机和平板电脑里面资料都是工作用的,非常的重要。目前该网友已经报警,今日上午,警察一早来到现场处理并获取了一些指纹和线索:现场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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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视频上看,该男子先是左右观察周边情况,再靠近小车副驾驶座,手里不知道使用了什么工具轻松地撞击了一下车窗,随后用手肘爆破车窗玻璃,再取下整个车窗扔到一旁,手法相当熟练。男子很快就把车内的一部手机拿了起来放入上衣口袋打算离开时,又发现了车内还有财物,再次钻入进行偷窃,随后得逞逃走,整个作案过程不到1分钟时间。小小调查  为了了解该男子是如何撬开车窗,小编上网百度搜索了下,发现有不少类似的偷窃事件,并且解释是如何瞬间爆开车窗的:
    小超(化名)初中毕业后就一直是一个无业游民,2014年刚过完春节小超就从老家来到苏州找工作,途中遇上了小伙伴阿亮(化名),两人经常聊起有关如何迅速致富的话题。在聊天中小超就提到他听朋友说拿把螺丝刀从车窗侧面接缝处,运用杠杆原理稍一使劲儿,就能很轻松地撬松玻璃,用这一方法也不至于让玻璃粉碎,还能将被撬有裂缝的玻璃整块卸下来,然后人就可以钻进车里翻看有没有值钱物品。年纪尚小的阿亮对这一致富方法听得津津有味,两人相约午夜过后一起出来“轧马路”。
  

  
    法院经审理认为,2014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小超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采用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2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在第一起盗窃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在第二、三、四起盗窃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曾因盗窃有过两次刑事处罚,本次犯罪系在取保候审期间再行盗窃,主观恶性较大,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实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本文来源:凤凰资讯)  原来该男子作案手法是:拿把螺丝刀从车窗侧面接缝处,运用杠杆原理稍一使劲儿,就能很轻松地撬松玻璃,用这一方法也不至于让玻璃粉碎,还能将被撬有裂缝的玻璃整块卸下来。
    小编提醒广大车友:离开自己的爱车时勿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辆也应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场所或有监控的区域,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安装防盗系统,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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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俊 发表于 2017-9-15 15:45

武林高手重现人间: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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