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园洲 发表于 2017-8-14 18:06

园洲四人吃“霸王餐”?吃完直接溜走!!

     吃“霸王餐”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多次吃“霸王餐”还有可能涉嫌犯罪。然而近日,有网民在【园洲社区】和【罗浮圈APP】里发布帖子,称有几名男子在自家的店内消费用餐,吃完后没有给钱就走了。
  然而小编也在【罗浮圈APP】里搜索下,发现园洲之前也发生过类似这种事件,并且登上了南方日报:
  

    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有结账就离开了呢?

    是忘记了?
    是记账?
    还是其他原因呢?
    具体原因小编也弄不明白。
  

    最后小编提醒广大网民。吃“霸王餐”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的有关规定,一旦“霸王餐”的行为属实,公安机关将处当事人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广大市民朋友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横财神.. 发表于 2017-8-14 21:24

有就吃多点,没就吃少点,何必要吃霸王餐呢?

罗浮荔枝 发表于 2017-8-15 08:43

太可恶了,别人赚钱本来就很累,你还这么不要脸的去吃人家的霸王餐。可恶

梁俊 发表于 2017-8-15 09:45

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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