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e 发表于 2010-2-3 12:18

同意楼上说法

国宝 发表于 2010-2-3 19:59

其实早就应该撤了,这没有理由不撤,因为那里会让很多人感到不平衡!有些收,有些不收!!这样显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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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转:致博罗县交通局的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