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siao 发表于 2017-3-16 08:39

【民生】房产70年后到期怎么办?李克强总理告诉你!

      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闭幕会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记者:总理您好。请问总理,国家准备怎么解决“房屋产权70年到期”问题?谢谢。  
李克强:我也想问一下,诸多问题当中你讲的这个问题是排在第几位?(第一位)。
       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网民们实际上也是群众,对70年住宅土地所有权到期续期问题比较普遍的关心可以理解,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做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当然,也可能有人说你们只是说,有法律保障吗?我在这里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房屋70年产权问题一直是悬在众多购房者心上的一块大石。购房者买房的时候都会把它作为衡量的指标之一,原因很简单,房子是大多数人一生中较大的一笔消费,更是很多人阶段的奋斗目标之一。如果有期限,那么多年的努力岂不是付诸东流?


房屋土地70年产权事件推进﹀﹀﹀      从2016年4月温州大批房屋产权到期的事件,全国一片热议,该问题正式被摆上台面。此后各地陆续出台了一些解决方案,而国家相关部门也逐步推进此事,确定了过渡时期的处理办法,以及明确居民住房财产一定会受法律保护。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提出过渡期实行办法
  12月23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针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目前在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用不收费的过渡性办法处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第一“不”,是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第二个“不”,不收取费用。就是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之前,我们不收取相关的有偿使用的费用。
  第三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国土资源部部长明确居民住房一定会受法律保护
  
  2017年3月8日,在全国两会“部长通道”上,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对于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他给予了详细解答并强调:“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李克强总理发声,房产70年到期后无条件续期
  而此次,李克强总理也再次强调,房屋土地年限到期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并且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具体方案不久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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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猪 发表于 2017-3-16 09:02

30年后还是李克强不?

peter梁 发表于 2017-3-16 10:16

那个猪 发表于 2017-3-16 09:02
30年后还是李克强不?

肯定不是了,所以希望能够明确立法说明,而不是行政条令说明。条令变更简单,说不定哪天就变了。

罗浮圈 发表于 2017-3-16 10:18

为李总理点赞{:face_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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