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强_KKVI 发表于 2016-7-5 13:49
对的:破坏了二十几年耕地
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叶子_PGHR 发表于 2016-7-5 11:27
嘶村委干部破坏基本农田就是搞开发,村民陈阳京、朱秀葵保护环境就是侵占土地,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 ...
试问一下,你的村不发展,你村集体如何来收入?村民如何富裕?请问你们做养殖场的时候有和村委会沟通吗?有租用吗?如果都没有,那不是侵占??说什么环境保护??擅自养殖也算是环境保护?那全中国这么多农田,你也去环境保护啊。看看可以不可以??
全部归还给村民才是正确的,说什么也骗人的
前几天叫那些无知的村民去锅耳是什么意思呢?那些无知的村民只是为了想份到一百元也不知是什么懂懂
如果那天有村民被光猛的太阳晒死了谁负责呢?
叶子_PGHR 发表于 2016-7-5 13:30
证明马嘶村委会(以前称马嘶管理区)与陈润成先生(马嘶人)合作开发“富丽城”烂尾,将位于“鬼仔潭”及 ...
就算抛荒也是由村委会组织耕种,而不是个人喜欢怎样就怎样的。按你这样说的。就是目无法纪咯?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逾越法律的红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也不是在这里扰乱民心。
你们只是为了自己的进账,不顾村民的活!你们良心何在!
保持原状最好的,所为的发展都是想谋土地的。
叶子_PGHR 发表于 2016-07-05 12:36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开发商荒废富丽城二十年有多,本来就是农耕田,令到村民二十多年无地耕种,成一大片荒地,陈阳京夫妇开荒鱼塘为生活就是侵占土地,起码有一片美丽风景,带给村民一个美好印象,开发商何来不是在侵占土地呢?有国务院
荒废了二十多年年?!?富丽城92年签约,他95年在那养鱼!!其实是谁搞到村民没地了?!?没有收益呢?!还要补偿600万。。分了600万你是拿来分给村民每人几千呢?!还是分给帮你讨了600万的人每人几万几十万啊?!?还真的把自己说得为集体做贡献了。。在这养鱼的收益有回馈到你口中说的村民手中吗?! 有回馈到养育你们的马嘶大地吗?!
以前的干部做了什么是以前的。。可以投诉。可以申诉。。其实,村集体不发展,何来收益。何来为村民办事!
不要拿着为了集体而做一些为个人的事。。
啊
限漫烂都是假的骗人的
请鱼塘主拿出证明,证明此水塘是合法的,拿不出证明就说明是强占村集体土地,村霸行为,还想要补偿,和土匪恶霸有何区别????
叶子_PGHR 发表于 2016-7-5 11:30
嘶村委干部破坏基本农田就是搞开发,村民陈阳京、朱秀葵保护环境就是侵占土地,这不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 ...
真是热闹,但是说来说去好像都没什么结果,小弟斗胆提几个意见:1、占用鱼塘者(没错,是占用,不是使用)退还鱼塘;2、判定占用鱼塘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事实进行惩处,所赔偿款项归还村集体;3、判定鱼塘拥有者的法律责任,有多少年未交租金要补齐;4、鉴于该鱼塘争议性比较大,设立无偿监督小组,尽快协商出结果,避免长年累月又拖个三年半载,又让非法行为得益;5、其它事宜(包括村委作风或者行为过当之类的),不能因为身份问题而过于执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意思是天子犯法也要惩罚,但也要判处法律规定的同等罪责,不能因为他是特殊身份而有所偏颇,借用到这里,就要判定该雇人行为是属于个人决定还是集体决定,这个可以另行探讨,因为此帖是讨论鱼塘归属权问题。
傻强_KKVI 发表于 2016-7-5 14:20
保持原状最好的,所为的发展都是想谋土地的。
真是热闹,但是说来说去好像都没什么结果,小弟斗胆提几个意见:1、占用鱼塘者(没错,是占用,不是使用)退还鱼塘;2、判定占用鱼塘者的法律责任,根据事实进行惩处,所赔偿款项归还村集体;3、判定鱼塘拥有者的法律责任,有多少年未交租金要补齐;4、鉴于该鱼塘争议性比较大,设立无偿监督小组,尽快协商出结果,避免长年累月又拖个三年半载,又让非法行为得益;5、其它事宜(包括村委作风或者行为过当之类的),不能因为身份问题而过于执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意思是天子犯法也要惩罚,但也要判处法律规定的同等罪责,不能因为他是特殊身份而有所偏颇,借用到这里,就要判定该雇人行为是属于个人决定还是集体决定,这个可以另行探讨,因为此帖是讨论鱼塘归属权问题。
所为的村发展为村民谋福利办大事,马西村卖了那么多土地基本上每平方都有卖的几百元以上的!这些大概卖了有一百万平方出去了!那为村民办过了什么呢?村结余了多少款在这呢?村建设了什么东西出来呢?我敢说一句,还是说穷到没钱出工资的。:lol:lol:lol:lol: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