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瓜豆腐
发表于 2009-11-2 22:28
一点小伤
能够说出的委屈,便不算委屈;能够抢走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女人心
发表于 2009-11-2 22:30
有哲理!
毛毛
发表于 2009-11-2 22:42
爱人是什么?
123
发表于 2009-11-2 22:50
睇来伤得唔轻哦
太疯癫
发表于 2009-11-3 07:26
因为爱,所以爱
感情不必拿来灌溉
白纸伊人
发表于 2009-11-3 07:56
有苦自己吞,世界上最清楚自己的只有自己
自由自在
发表于 2009-11-3 09:12
不在一起的朋友,也不算朋友的吗?不在一起的恋人,也不算恋人吗?
重楼
发表于 2009-11-4 10:36
又一位怨女!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