珺翔法律服务 发表于 2016-5-24 10:57

看谁还敢欠钱不还?男子欠债不还,被困南极回不了家!

来源:北京青年报
       由于欠债,某公司法人王东(化名)上了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的失信“黑名单”,这时候他正南极旅游,于是他买不了返程机票,被“困”在南极了。王东只得抵押了公司三套房产,又支付了30万元执行款,才得以从黑名单上暂时除名,终于可以买机票回国了。       这位被困南极的“老赖”,欠着别人130余万元,一直不肯还,即便被人告到法院,拿到让他还款的判决依然不肯执行,终于上了法院的“黑名单”。      王东欠的130余万元来源于工程建设,对方将其告到河南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王东的置业公司被判将这笔钱支付给对方。但是判决下达之后王东一直没有理会,以至于对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受理案件后,向王东的置业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而后王东和他的公司都被列入了失信人员名单。       上法院“黑名单”的时候是今年4月,那时王东正在南极旅游,于是他面临一个“大麻烦”,无法购买机票,无法入境,回不了国。王东的委托代理人当时对法院讲述了王东的处境,请求和被欠款一方协商。       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说,“一旦被执行人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贷款、出入境、高消费都会受限。像该案中王东这种情况,购买机票也会被视为高消费行为而受到限制。”       经过多次协商,王东一方最终与被欠钱的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王东的置业公司提供三套房屋作为执行担保,并先期通过法院向对方支付了30万元欠款。由此,对方同意法院在7月20日前暂停对王东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同意暂时将王东从“黑名单”剔除。王东终于可以回国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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