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洲】肇事车辆无保险 诉前联调暖人心
12月18日,园洲人民法庭“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额近百万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情回顾
2015年1月24日,被告张某驾驶无号牌铲车从园洲镇深沥村委会方向往沙头村方向行驶至深沥村市场路段时,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原告翟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张某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胫腓骨开放性骨折,进行了截肢手术。后经鉴定部门鉴定,原告翟某构成六级伤残且需要长期护理。原告家庭并不富裕,其本身是家里的顶梁柱,面对巨额医疗费用无力负担,原告及其亲属焦头烂额,无奈之下将张某告上法庭,索赔各项损失共计92万多元。
肇事车辆无保险 原告几近绝望
在我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包括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前者是我国法律规定强制购买的险种,目的在于填补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其意义在于当肇事者无经济能力承担受害者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无条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而在本案中,被告张某驾驶的铲车既无牌照又无保险,面对近百万的索赔张某坚称无力负担,并有意逃避与原告协商。躺在病床上的翟某早已花光家中积蓄,并欠下大量外债。在与被告张某多次商讨赔偿事宜不成之后,万般无奈的翟某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法院。
诉前联调效率高 当场履行显成效
园洲法庭受理该案后,庭长叶堂辉认为该案比较特殊,用判决的形式结案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且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于是,立案人员将该案移至“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进行诉前联调。黄植忠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与原告联系,了解案情并向原告及其家属释法明理,及时稳定了原告的情绪。同时,黄法官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被告张某取得了联系,张某一开始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不愿配合法庭的调解。黄法官与其助理连续数日致电张某,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张某同意到法庭调解该案。12月18日,原告家属与被告共同来到“黄植忠司法惠民工作室”,黄法官通过“喝茶调解”、“亲情调解”等方式耐心对原、被告做工作。原告家属被黄法官处理问题的严谨与耐心,讲话语气的亲切与和蔼感动,同意减少赔偿数额。被告张某也被黄法官的调解诚意深深触动,主动提出愿意赔偿。调解持续到当日下午一点钟,双方终于敲定了赔偿额,签字立约,解除芥蒂,握手言好。
冬季天寒心不寒 连番感谢赞法官
“最近这几天天气很冷,但我的心是热的,是黄法官给我送的温暖,是法庭给我送的温暖,我要感谢你们。”原告家属紧紧握住黄法官的手,笑容轻松,仿佛几个月来压在心头的重负终于卸下。“不要这样说,我是一名法官,为您排忧解难是我应尽的职责,多一分和谐少一分矛盾是我们最大的追求”,黄法官话语朴实,却昭显了拳拳赤子心啊。(通讯员 李洋)
以上内容转自:博罗县人民政府网
很好,给个like~~~ 黄法官确实是个好法官,村里人都这么说 个人觉得最好可以把图片删了或者打上格子,认识的人一个就知道是谁了,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受害人的个人隐私问题,上面还有赔偿的金额,必定会对原告带来一点的影响, 这个 通讯员 李洋 文笔不错,是记者的料 珍珠蚌 发表于 2015-12-25 12:23
这个 通讯员 李洋 文笔不错,是记者的料
中央台记者。。。。。。 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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