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18:56

路见不停 发表于 2014-11-24 20:37

非法保存部队情报也涉违法吗?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1:03

神经病又范了!

大话 发表于 2014-11-24 21:15

无保管好资料的人罪加一等,甘仲要的资料放手机更是罪无可恕,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你还是去自首喇阿叔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1:37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1:40

大亦齐来炮轰这神经佬,看来病得不轻呀!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1:48

淡定哥 发表于 2014-11-24 21:53

哎!又开骂了!老不让嫩,嫩不敬老。你们私底下搞定好不好?经常放社区来讨论,对你们有何好处呢?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1:54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1:48
你不用叫嚣自有水落石出,自6月8号破解至今是第二次破解,人证物证查证齐全。

去人民网发表吧!你的病情令我吃不香,睡不眠!真替你担忧!你要安静,懂吗!

cs214 发表于 2014-11-24 21:57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1:48
你不用叫嚣自有水落石出,自6月8号破解至今是第二次破解,人证物证查证齐全。

这么齐全应该直接去公安局。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2:03

cs214 发表于 2014-11-24 21:57
这么齐全应该直接去公安局。

精神病人医院看病挂号不用排队的,免挂号费,门诊费!去石洲桥跳下去包他不死,喝农药包他不亡!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2:05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2:05

淡定哥 发表于 2014-11-24 21:53
哎!又开骂了!老不让嫩,嫩不敬老。你们私底下搞定好不好?经常放社区来讨论,对你们有何好处呢?

这个神经佬是人都讨厌!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2:19

乐美滋 发表于 2014-11-24 22:26

堂叔 发表于 2014-11-24 22:19
乐美滋到时要你心服口服,你每次破口大骂的资料全在,材料全部做好,你们的活动范围已记录,

骂人是合法的,要骂得合理,懂吗?你有无读过三字经?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