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空枝 发表于 2014-8-8 00:19

真抓实干,能及时处理!否则!一切都是废话!都是弄虚作假!

夜色迷人 发表于 2014-8-8 02:03

包大人一到什么牛鬼蛇神都死!放心好了!快到。

cloud115 发表于 2014-8-8 08:22

shalala2000 发表于 2014-8-7 15:29
合同签订后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是村民话无效就能无效的,要走法律程序,由法院来判决。我想问:因为涉及的承 ...

你的回复还算能肯明白,土地问题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正虎根本不需要动不动就移交法庭,法庭都是主张能庭外和解尽量庭外解决,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正虎是一个处理人们群众问题的主体,第一个需要做的是想办法处理问题,而不是移交法庭处理!表面上来看是村民存在问题,实际上正虎也难辞其咎!

水自流 发表于 2014-8-8 09:32

承包合同没有经过公正等问题。“没有公正”!哈哈,真是公证不分呀:L:L

卹jyiB[Z]SL 发表于 2014-8-8 10:16

楼上那些朋友针吾刺到肉吾知痛!如果地分着,政府就会说工作到位,到时还会去查其它吗?合同是村民不知道情况下续约!

卹jyiB[Z]SL 发表于 2014-8-8 10:31

有边个去过赤岗,你地问下政府拔着几钱给赤岗打水泥路,收水费3.8元一方。够建饭堂的钱现在查帐一分都无,请问那笔帐到边到了?

shalala2000 发表于 2014-8-8 12:56

cloud115 发表于 2014-8-8 08:22
你的回复还算能肯明白,土地问题是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正虎根本不需要动不动就移交法庭,法庭都是主张能庭 ...

我想你明白2点:
      一是合同只要合同各方签字确认就生效,需不需要经过公证处进行公证由合同双方商定,只不过,公证过的合同是使得合同在作为法庭证据效力上更加可信。
    二是由于是实施村民自治,正虎在这件事上只能提出建议,至于村小组是直接找合同签订人协商解决还是直接告到法院解决,村小组是继续丢荒耕地还是实施分田,这2个决策都是由村小组自己决定。反过来想,当初你村小组出租鱼塘时就不用经过正虎,现在出现纠纷却又要正虎解决,你叫正虎情何以堪啊!!

shalala2000 发表于 2014-8-8 13:00

卹jyiBSL 发表于 2014-8-8 10:31
有边个去过赤岗,你地问下政府拔着几钱给赤岗打水泥路,收水费3.8元一方。够建饭堂的钱现在查帐一分都无, ...

这个已经交由县纪委进行调查,有无违法行为由县纪委确定。

shalala2000 发表于 2014-8-8 13:08

本帖最后由 shalala2000 于 2014-8-8 13:10 编辑

卹jyiBSL 发表于 2014-8-8 10:16
楼上那些朋友针吾刺到肉吾知痛!如果地分着,政府就会说工作到位,到时还会去查其它吗?合同是村民不知道情 ...

你都几傻几天真啊!好像一个小孩向妈妈发脾气:妈妈,你不买玩具给我,我不吃饭饿死算了!这个孩子的威胁生效了,妈妈买了玩具给她!那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见到如此成效显著,个个有样学样,这个妈妈可以怎么办?给赤岗村民一个劝告:你不买玩具是唔会死的,但你不吃饭就一定会死!路在你脚下,自己走吧!

383820926 发表于 2014-8-8 18:46

表示关注了

kedi 发表于 2014-8-9 15:32

一句话讲晒,无非都系为着自己私心(包括村委及村民)

西门东施 发表于 2014-8-10 17:32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8-7 22:34
”    http://zm6.sm.cn/?src=http://www.huizhou.cn/house/fc_hzls/200908/t20090807_25 ...

对啦…这么多年过去了

tiantom 发表于 2014-8-10 20:58

遽然 发表于 2014-8-10 21:02

张天顶. 发表于 2014-8-11 12:49

西门东施 发表于 2014-8-10 17:32
对啦…这么多年过去了

遇上这些事,最亏的就是村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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